东莞市公安局桥头分局办事窗口
办理地点:东莞市桥头镇桥光大道3号行政办事中心桥头镇政务服务中心公安业务区1-11号窗
办公时间:周一至周五上午:8:30-12:00下午:2:30-5:30(法定节假日除外)
位置指引:乘坐镇内752、757路公交车至桥头行政办事中心站下
办理流程
(一)申请人到实施机关受理窗口提出申请、提交材料;
(二)实施机关现场受理、审核,符合条件,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。
相关提示
(一)商品房住宅性质,不包括办公用房、商业等非住宅用途房屋。
(二)房屋共有人需入户该房产的,应一并提出,不得分开申请。
(三)户口不在学校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在校学生,在校期间其父母户口要迁移到本市其他地区的,可随父母将户口一同迁移(不受年龄限制)。
(四)补充材料所用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限内;特殊情况需要调查核实的,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,情况特别复杂的,可以延长到5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。
(五)自有房产包括本人、配偶及子女的房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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